各市(州)及擴權試點縣(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保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實到位,切實改善施工從業人員的作業條件和生活環境,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發生,防止揚塵污染,保護施工現場環境,根據《安全生產法》、《建筑法》、《大氣污染防治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財企〔2012〕16號)等規定,我廳制定了《四川省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費計價管理辦法》,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本辦法自2017 年8月1日起與我省現行的2015 年《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配套施行,適用于2017年8月1日以后發出招標文件的招標工程和2017年8月1日以后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的非招標工程。我廳印發的《四川省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費計價管理辦法》(川建發[2011]6號)同時停止執行,2015 年《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G.措施項目建筑安裝工程費用說明和費用計算中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執行中遇到的問題和意見請及時向四川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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